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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法定代表人角色重塑的体系化解释——兼评公司法司法解释草案之完善

  • 上传时间:2026-03-31
  • 作者:刘俊海
  •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6年第2期
  • 关键词: 一把手;第一责任人;企业家精神;代理人;涤除登记;

    文章摘要:现行法定代表人制度存在三大缺陷。一是法定代表人被误解为公司“一把手”的神话根深蒂固。二是法定代表人被误解为公司“第一责任人”的魔咒根深蒂固。三是饱受苛责的法定代表人面临着辞任难,尤其是变更登记难的困局。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既要证伪“一把手”神话,也要破解“第一责任人”魔咒。这需要从立法论与解释论入手,彻底实现法定代表人权力从“一把手”向代理人的转变、法定代表人从“第一责任人”向过错责任者的转变。由于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均可基于委托合同无因性而随时单方解约,这就必须推动法定代表人单方(非合意)辞任从变更登记向涤除登记的转变。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裁判规则创新值得肯定,但仍有漏洞。建议司法解释允许辞任法定代表人在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期满之后自行申请办理涤除登记,明确公司单方解任或法定代表人单方辞任时就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重申后合同义务。法定代表人空缺的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诉权。基于平等对待原则,建议允许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董监高期前辞任或公司期前解任的行为准用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规则。建议司法解释确认公司设置专职法定代表人或者复数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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