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评估权之理论反思与规范续造
上传时间:2026-03-31
作者:周淳
来源:环球法律评论2026年第2期
关键词:评估权;卖回权;异议股东;监督利益冲突;公平价值;
文章摘要:异议股东评估权是公司组织变更时,主动或被动放弃公司股权之异议股东,通过法院介入调整对价而确保其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应用于全部公司类型。与此不同,卖回权仅适用于封闭公司,旨在为遭受不公平损害的小股东提供退出通道。两者在规范意旨、适用事由与要件构造上存在本质差异。基于此,对公司多年可分配却不分配利润、可解散却决议存续等情形,应适用卖回权。评估权纠纷的裁判核心在法院强制介入股权价值认定。为实现评估权之监督利益冲突与公平补偿功能,法院应区分组织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作类型化处理,有区别地参考评估价格、交易价格与股票市场价格,以确保异议股东按比例取得公司持续经营价值,防止组织交易成为价值转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