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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我国市场监管根本转型探论

  • 上传时间:2018-04-17
  • 作者:王湘军
  • 来源:政法论坛2018年第2期
  • 关键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市场监管 根本转型 大监管 信用监督

    文章摘要:我国既有市场监管模式形成于无限政府与小市场背景之下。市场主体守法主要依靠外部约束与控制,市场监管依靠政府“唱独角戏”且以资格审批为重心,在当今大市场环境下,亟需进行根本转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旨在于“前端”放活、激发市场活力,是我国市场监管根本转型的切入点与催化剂。为实现这一转型,需要在监管理念上从小监管转向大监管,重视政府之外其他市场利益相关方的作用与监管主体地位;在政府监管机构上从分散转向整合,化解因机构设置“碎片化”带来的政府监管权“分散化”和监管低效率;在监管重心上从事前资格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的信用监管,通过信用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自律自治,并激发其守法守信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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