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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四次会员大会在京成功举办

  • 发表时间:2016-05-09
  • 作者:卢宁
  • 来源: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 标签:中国商法学会 年会 会员大会

    2016年5月7—8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四次会员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届年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承办,主题为“商法的国际化与中国经验”。来自全国教学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440余名会员和代表参会,提交论文140余篇,着重研讨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独立性、部门商事法的具体法制建设、国际化的商法和金融法治等学术话题。

    大会现场

    出席开幕式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赵旭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慈蕴,以及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甦、范健、顾功耘、刘凯湘、石少侠、徐卫东、叶林、赵万一、周林彬、周友苏。

      主席台全景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慈蕴主持开幕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党委书记王玲同志致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致辞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慈蕴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党委书记王玲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代表会议承办方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赵旭东分别为本次年会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对商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和成绩做出了肯定,并结合“十三五”规划对商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各方面建设,二是努力推动商法学理论创新和学科体系发展、三是以发展为导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他指出,民法和商法同时发挥着引领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市场经济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民法总则的制定与商事通则的形成密切相关,商法学界要高度关注和跟进民法总则草案的形成和立法进程,以高水平、高质量、高智慧的学术论证、制度设计、经验总结参与到民法典的立法中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致辞中介绍了目前商事审判实践中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保理合同和破产审判三大问题。希望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在这些问题上加大研究力度,为审判实践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致辞中对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的团结精神作出了肯定,指出商法的研究应当及时满足市场经济和社会实践的需求,才能不辜负时代对于商法学者和商法工作人员的希望。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赵旭东代表商法学研究会致辞,他回顾了研究会成立15年来的发展历程和重大的历史事件,尤其是在王保树会长的引领下取得的成绩。阐述了近期研究会的重点工作和成果,并对本次年会的主要事项做出了介绍和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致辞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赵旭东教授致辞

    会员大会进行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第四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通过了研究会章程的第三次修订草案,并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经投票表决,赵旭东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朱慈蕴教授当选常务副会长。

       


      分会场全景

    年会围绕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独立性、公司与企业法的具体法制建设、国际化背景下的商法新问题和金融法治的国际化四个主题展开探讨,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5月8日上午,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和闭幕式,宣布并颁发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中青年优秀论文奖”,吴飞飞等12人分别获一、二、三等奖。赵旭东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讲话,对商事立法尤其是商法通则的推进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并为商法学科的发展指出了方向和路径。中午,会议圆满闭幕。


    (供稿单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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