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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商法夏季论坛”学术讨论会

  • 发表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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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6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首届中国商法夏季论坛在长春市艾博丽思大酒店顺利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的石宏副主任和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的王灯法官出席会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宁波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海南大学、黑龙江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国立冈山大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适用》编辑部、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等海内外二十余家高校、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出版业的五十余位民商法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济济一堂,共同围绕“和而不同:民商合一背景下民商事合同规范之协调”这一主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深入交流和研讨。

        会议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于莹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张晓萌副处长、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处郭天宝副处长发表致辞。赵旭东会长提到本次论坛议题“和而不同”,代表着商法学者抱着强烈的使命感投入到民法典的编纂、民事规范和商事规范具体的制定中,希望各位商法学者们献计献策。张晓萌副处长和郭天宝副处长则以东道主的身份热情欢迎各位学界、实务界的学者嘉宾,对本次论坛寄予诚挚的祝福。

        首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石宏副主任向大家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民商合一规范的立法情况。随后与会的诸位专家、学者们分别在四个单元的议题中,就“民商事合同规则的分野与规制”、“民商事行为/合同规则”、“比较法视野下的民商事合同差异规范的经验与借鉴”、“与商事合同有关的特殊问题”展开了深入而丰富的探讨和论证。各位嘉宾讨论的兴致之高昂、程度之深入、内容之丰富,使得近十个小时的激烈争论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最后,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仇晓光教授作为闭幕式主持人对本次会议作了简短总结,至此首届夏季商法论坛即将落下帷幕。各位主持人、发言人、与谈人及参会嘉宾之间开展了充分的讨论,碰撞出了精彩的学术火花。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总结道:与会方基本达成了共识,《民法典合同编》的民商合    一是不可避免的事实,民商区分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如何进行民商事合同和民商事规范的识别。

        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作为最后一位总结人对论坛进行了全面总结,他认为“和而不同”是在民商合一的背景下对民商事合同之间的协调,我们应为《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提供商事学者的应有贡献。最后,他再次对与会国内外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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