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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届海峡两岸商法论坛在昆明顺利举行

  • 发表时间: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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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云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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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30日,第九届海峡两岸商法论坛在春城昆明顺利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公益信托台湾财政金融法学研究基金会主办,云南大学法学院承办,云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协办。“这是一次高海拔,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会议”,台湾政治大学刘连煜教授如是说。来自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文化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等20多所两岸名校的6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上,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教授致辞,他表示本次论坛的举办积极推动了两岸商法学界的相互交流,加深了两岸高校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合作。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万一教授指出,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法律制度同根同源,有着共同的历史,共同的理念,两岸学者应当互相学习、借鉴。论坛主持人,云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苏蓉副教授表示,此次两岸商法论坛在昆召开,为西南边陲的商法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开阔了商法学者研究的视野。

      在论坛上,与会学者围绕着此次论坛的主题——《董事义务与责任》展开了热烈而坦诚的学术讨论。论坛采用现场报告、与谈人发言、主持人现场点评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对5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此次论坛5个子议题分别是:董事的忠实义务;独立董事的选任及责任;董事责任的限制及董事责任补偿约定的适法性;董事在公司并购中的责任;商业判断规则对董事责任追究的影响。

      第一议题由台湾政治大学林国全教授、清华大学梁上上教授主持。台湾政治大学朱德芳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吴越教授就董事忠实义务与利益冲突交易的法律规制相关问题做出报告,中国文化大学陈盈如教授、清华大学沈朝晖副教授等担任评议人。

      第二议题由台湾政治大学刘连煜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教授主持。台湾东海大学江朝圣教授、暨南大学朱羿锟教授就独立董事的选任及责任相关问题做出报告,云大法学院李建明副教授、台湾大学杨岳平教授等担任评议人。

    第三议题由台湾长庚大学游启璋教授、北京大学蒋大兴教授主持。台湾成功大学陈俊仁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就董事责任限制相关问题做出报告,湖南大学肖海军教授、台湾张简励如律师等担任评议人。

    第四议题由中国文化大学何耀琛教授、四川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周友苏研究员主持。台湾台北大学林国彬教授、清华大学汤欣教授就企业并购中董事义务与责任的相关问题做出报告,云南大学法学院苏蓉副教授、台湾中兴大学苏怡慈教授等担任评议人。

      第五议题由台湾中兴大学廖大颖教授、宁波大学郑曙光教授主持。台湾东吴大学洪秀芬教授、上海财经大学葛伟军教授就商业判断法则对董事责任追究的相关问题做出报告,台湾东吴大学王煦棋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洪令家教授等担任评议人。

      论坛经过一天的热烈讨论,圆满落幕。论坛闭幕式上,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林国全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周友苏研究员进行了总结发言,他们一致认为:这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意义重大。学者们的发言既有高大上的公司法基础理论的讨论,也有很接地气的商法实务案例的探讨;既有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的相关介绍,也有两岸商法学术研究的比较。此次两岸商法学者的交流、互动,对于促进两岸商法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提高两岸商法学术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论坛主持人,云南大学法学院苏蓉副教授代表此次论坛承办方云南大学法学院,对各位远道而来的专家学者和为会议服务的学院教师以及学生志愿者们表示感谢,并宣布此次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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