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午好!
  • 研究会要闻

    第二届全国商法教学研讨会成功召开

  • 发表时间:2019-06-24
  • 作者:
  • 来源:商法学研究会
  • 标签:

    1561374905554249.png

    2019年6月22日,第二届全国商法教学研讨会暨“新时代背景下商法教学改革与历史使命:发展与创新”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会议得到了教育部、中国法学会、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多家单位的鼎力支持,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全国130多家高校和教育机构的将近两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级巡视员、人文社科教育处处长武世兴、高等教育出版社文科事业出版部主任迟宝东等人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中致辞。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李建伟主持。

    开幕式

    当天上午8时30分许,研讨会在主办方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教授的致辞中拉开序幕。胡明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与会专家表示衷心的欢迎,并向与会学者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建校六十多年来的办学历史与学术成就,其中特别表扬了在赵旭东教授等中青代教师团队努力耕耘下成果丰硕的商法学科建设。他指出,商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课程,是一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课程,在全面深化法学教育改革过程中居于基础地位,起着重要的示范标杆和引领带动作用。必须创新和发展新时代商法教学改革,加强商法学科、教材和学术话语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他鼓励各单位和兄弟院校的商法学人要在新时代继续奋斗,不断谱写商法学教育改革新篇章,为推动新时代全国商法学教学和法学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561375026102105.png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在致辞中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强调,必须站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的高度来深刻理解加快推进法学教育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加快推进法学教育体系现代化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其次,在加快推进商法学教学体系现代化的道路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需要。他指出,商法学教学体系现代化需要从三方面着力:一是加强商法学课程体系建设,改变法学课程设置的依据,大力开设基于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法治实践需要的一些新兴课程、交叉课程。二是加强商法学教材体系建设,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需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三是加强商法学教学方法体系建设,走出教室实地调研,着力研究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商事法治人才培养和商法学教学的国际合作,利用海内和国内两种法治资源,真正培养出通晓国际法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治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1561375051524342.png

    教育部人文社科教育处处长武世兴在致辞中首先指出法治人才培养的三个发力点:第一要把握好法治人才培养的方向,坚持德法兼修,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第二要把握好法治人才培养的途径,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壁垒;第三要把握好法治人才培养关键,形成高水平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武世兴处长又就商法课程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努力打造具备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商法学“金课”;二是要结合信息技术的发展,将课堂教学模式从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进行一个变革和创新,探索反转式、混合式、探究式、合作式的教学模式;三是要推动教学模式的创新意识,破除学科专业壁垒,推进商法学与相关学科融合发展,推动协同创新,邀请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到教学环节,推进人才培养与实务部门的对接。

    1561375075441032.png

    高等教育出版社文科事业出版部主任迟宝东首先在致辞中感谢主办方的邀请,随后提出对商法教学的两点思考:第一,要加强商法总论的研究,积极促进学术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向课程转化;第二,要坚持基础理论和实务并重,又要掌握基础理论,又要有实务的操作技巧。此后,迟宝东主任从“两性一度”的角度分享了建设商法学“金课”的思路。他指出,“金课”要从课程思政元素、先进学科内容、精彩的教学呈现方向等三个方面着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认的商法学新近研究成果融入商法学课堂中,并结合线上、线下等多种多媒体技术呈现。他还以中国大学慕课为主体介绍了线上“金课”建设的经验与心得,他强调“金课”建设的关键在于“选好平台、选好教师、建好团队、讲好课程”。

    1561375097471370.png

    此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发表了主题为“商法教学的挑战、机遇与展望”的主旨演讲。他指出,中国商法几十年发展的辉煌成就为商法学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内容,但同时中国商法制度、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又使商法学教学面临着特殊的挑战。首先,作为商法基本制度和一般原理的商法总论,其教学依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窘境;其次,商法学教学的基本体系和结构还不明确;再次,商法庞大的体系结构和丰富的原理内容与有限的教学课时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最后,马工程教材的推广应用不能完全满足现实商法教学的需要。面对这些挑战,他指出,商法教学要肩负起在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重大使命,培养同时具备基本的法学理论修养、明晰的商事法治意识和市场法治观念的人才,培养不仅需要具备一般法律知识,还精通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信托法等特定商事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培养应用能力和操作能力拔群的人才。

    1561375117298640.png

    开幕式最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石少侠宣布筹备成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商法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范健教授等28位商法专家入选筹备建议委员会。

    1561375157168039.png

    在开幕式结束后,参会的全体专家学者在会场外合影留念。

    主旨发言

    上午10点,研讨会进入主旨发言环节。主旨发言环节由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联袂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朱义坤,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华东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杨忠孝先后做了主旨发言。

    范健教授首先做题为“专业教育、通识教育需求与商法学课程设置”的发言。他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授课方法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在培养目标上,相比较英美法系国家以培养律师为主、大陆法系国家以培养法官为主,我国商法学科更注重培养法学家,从实物来看存在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其次在课程设置上,本科阶段应该以商法概论课程为主,研究生阶段再进行细分,培养熟知特定领域的商业交易规范和规则的专门人才;在授课方法上,本科阶段的教学应以法学院的教师为主,研究生阶段则需吸纳金融、证券等不同行业的实务专家进行讲课,只有这样才能使商法学科更加丰富多彩。

    1561375183677062.png

    赵万一教授做了题为“商法制度的中国化与商法教学的中国化”的发言。他指出,中国商法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起步比较晚;第二,发展比较快;第三,规范性比较差。为适应上述的特点,商法课程应该讲授基本的知识结构体系以及商法的思维方式或者商法特殊的研究方法等两方面内容。他还强调,商法教学的中国化要把中国的制度或者中国元素写入教材中,要平衡商法教学的体系性和实用性,并注意处理商法和民法、经济法、金融法等其它法律之间的划分界限问题。

    1561375204140262.png

    刘俊海教授的发言题为“商法学课程体系设计的再思考”。他提出,商法教学要体现双百方针,不宜用商法典结构束缚商法学内容和课堂授课内容。其次,商法教学要突出案例导向,引入实践案例和文书写作。第三,要注意民商并进,既要看到两者的共性,也要看到商法的个性。第四,要海纳百川,吸收外国立法例和学术成果,注意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内容。

    1561375224670090.png

    楼建波教授在题为“北大法学院商法教学与课程设置体系与理念”的发言中分享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商法专业的课程设置,既注重商法框架的完整性,也有应用性的课程。在商法教学思路上,他认为,商法思维应该通过读研读法律文本的方式培养,同时要注重用真实案例进行案例教学。

    1561375245731282.png

    朱义坤院长在题为“商法学混合式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用”的发言中介绍了暨南大学在商法混合式教学中的实践经验。他指出,为应对向港澳台侨非法学学生讲授商法的教学需要,混合式教学立足商法思维、创新思维和跨境思维,在教材编写、课程体系等方面将法律和商业、中国法和外国法混合,取得了一定成果。当前教学中,还存在如何教导学生理解从纠纷解决到正常商业过程中的商业逻辑,以及如何提高授课知识在境外适用性的两大难题。

    1561375262167737.png

    郝磊院长做了题为“本科生、研究生商法教学与课程体系的设置——以天津为例”的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天津市高校商法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然后指出在课程设置上还存在课程涵盖范围不明确、选修课无法满足学习需求、研究生课程欠缺专业性等问题。

    1561375280108323.png

    最后发言的杨忠孝处长演讲主题为“商法教学体系建设的逻辑”。他认为,商法教学要扩张教学对象,把学习经济、金融、商事课程的学生吸纳进来。其次,商法教学要对接国际商事实践、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第三,商法教学要融入整体的法学课程中,融入社会经济发展中。第四,课程设计要建立全链条体系,教学理念、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材料、教学条件等内容都要覆盖。第五,要注重“四个结合”,包括抽象与具体、理论和实践、法律和商业、传承和创新等方面。第六,商法教学要保证商法规范能够有效并适用,还要保证经济生活在法律规范情况下能够创新发展。

    1561375344949797.png

    主题发言结束后,李建伟、赵旭东、郑曙光、肖海军、顾功耘、章辉、董惠江等学者在自由发言阶段与主题发言人热切讨论,就商法教材编写和课程设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1561375366661226.png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当日下午14时许,研讨会进入分论坛研讨环节。本次研讨会设三个分论坛,分别是:“商法学教材(含马工程教材)的编写与选用、案例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中的应用”“商法教学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融合发展”“比较法视野下的商法教学:体系、理念与方法”。与会专家和学者分组就以上三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

    第一分会场

    以“商法学教材(含马工程教材)的编写与选用、案例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中的应用”为主题的第一分论坛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顾功耘和国家法官学院教务部主任胡田野主持。

    1561375407936371.png

    在主题发言环节,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提出要从电子化、数字化、可视化三方面推进教材信息化,建议学校要与出版社加强沟通合作。

    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金龙从统一商法教材编写内容、总论分论有机结合、提高教材的实践性和技术性三个方面对教材编写方法提出了建议。

    1561375503384790.png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于海纯教授聚焦商法教学方法的改革,认为法学要从讲授式教学向对话教学范式转换,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但教师也要相应地做更多课程准备。

    1561375547737392.png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学亮教授结合天津商业大学的经验,重点谈到商法学教材的编写与选用。他认为,教材选用要考虑三方面:第一是教材的内容体系和制度;第二是学校主管部门设定的条件;第三是教材的容量和定价。在教材编写上,教材的内容体系特别是本科的教材应当考虑以本学科的学科体系作为基础,其次教材内容不宜过大过细。

    1561375572112420.png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吴高臣教授分享了商法案例教学的体会。他认为在案例选择上,既要注意案例的复杂性和前沿性,也要注意学生的知识储备,进行对话教学。

    1561375589110243.png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训智认为,当前存在商法教材的基础理论落后薄弱、商法教学与实践脱节、司法考试功利性过强的问题,建议教材编写要加强基础理论,注意与世界商事前沿对接,同时为不同层次需求的学生编写不同内容的教材。

    1561375607334055.png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诚认为,商法教学要注入实践经验,同时在案例教学中要注意法律检索、法律谈判、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等四个技能的培养。

    1561375624325492.png

    上海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李晓珊结合法国法学院的商法案例授课方式,从案例选取、互动教学、培养写作能力等角度提出了本科商法案例的教学建议。她认为,商法案例教学还要注意比较法上的案例比较研究。

    1561375640647542.png

    主持人胡田野教授在总结时也分享了在法官培训教学中,互动教学、案例教学、追问辩论教学等教学方法的应用成果。

    1561375656656234.png

    主题发言结束后,顾功耕、史正保、薛智胜等专家学者在自由发言环节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第二分会场

    1561375699121384.png

    以“商法教学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融合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分论坛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雷兴虎和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主持。

    1561375780962190.png

    在主题发言环节,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的院长侯东德教授针对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式储存、不可篡改的特点,从构建个性化学习机制、学生评价考核机制、学历认证机制三个方面介绍了区块链技术和商法教学的结合应用。

    1561375876122382.png

    西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延川认为,人工智能从商主体和商行为两方面对商法理论提出了挑战。在商主体上,因为算法可以代替企业进行决策,因此“算法企业”是否属于商主体成为问题。在商行为上,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合约、算法合约、动态定价交易在商法中的性质也有争议。商法教学应该考虑如何把人工智能提出的新问题纳入课堂。

    1561375892312195.png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庆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课程设置出发,建议在法学本科课程中加入高等数学、研究生课程加入计量经济学、在师资结构上增加有经济学背景的法学老师,如此才能促进计量经济学和法学的融合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马更新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对电子商务法的课程教学设计,内容分为概述、电子商务经营者、物流、电子商务合同、合同履行和违约救济、电子支付、个人信息保护、电子证据、互联网诉讼程序等九大板块,教学方式结合小组专题报告和案例分析,包括模拟法庭等各种方式,形成一个教学互动的过程。

    1561375912651156.png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商法教学予以回应。一是内容的拓展更新,要把电子商务法纳入商法教学体系;二是教学方式上教师要参与了解电子商务的实践,引入企业实践领域的教师。

    1561375931427735.png

    浙江工商大学民商法教授马齐林认为,大数据时代商法教学陷入了教材束缚教学内容、教学理念陈旧、教学评估标准和方法落后的困境。商法教学应该梳理大数据思维、商法思维,突破教材中心制度导向,注重质量工程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

    1561375962139810.png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学峰认为,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对商法教学内容的挑战更多体现在对师资力量的挑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过科研来带动教学,先承接工信部、网信办等行政机关的课题研究,再把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1561375998248379.png

    中南财经大政法大学教授冯兴俊认为,在法学院开设会计课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必要性。在教学方法上,她认为应该把会计课程纳入经济法和民商法的必修课,以律师服务企业作为导向,围绕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程序进行教学,最终的目标是教会学生怎么样阅读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1561376018969893.png

    主题发言结束后,主持人郑曙光教授做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

    第三分会场

    以“比较法视野下的商法教学:体系、理念与方法”为主题的第三分论坛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卫东和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宁金成共同主持。

    1561376052392535.png

    1561376084811794.png

    在主题发言环节,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怀岭介绍了德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概况以及商法教学的基本内容,特点是以法官型法律人才为培养对象,而且在法官和学者之间对判例形成了良性互动,这是中国商法教学欠缺的。

    1561376103888218.png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景善重点介绍了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商法教学模式,在案例教学、增加商业通识课程、讲授和讨论课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上日本的商法教学都很有特色。

    1561376131941793.png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葛伟军介绍了英国商法教学的特点,包括多样化、聚焦于商事交易、普通法导向、与实务相结合、注重案例教学等方面。他认为,我国的商法教学应该借鉴英国的一些做法,适当扩大商法课程的范围,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在考试和评价机制中增加主观题的数量。

    1561376148991925.png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介绍了意大利的商法教学特点,例如民法与商法的分级递进式教学,并结合该特点,提出了我国商法教学应当重视对理论学说传统传承等几点启示。

    1561376199501320.png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云樵介绍了澳门科技大学商法教学“双轨制”中商法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以及通过学生对老师打分以吸纳学生意见调整教学内容的课程内容调整方法。

    1561376220257330.png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崔文玉首先介绍了韩国商法教学的特点以及课程安排,其次指出韩国商法教学造成了法律专业人减少、基本法崩溃、学术人才缺失的困境。她认为,韩国过于偏重案例教学造成的严重后果警示我们,判例和理论的研究千万不要失衡,不要盲目追究有实务人才。

    1561376241369686.png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圆通过介绍美国公司法教学经验,建议未来中国商法教学中要将公司财务纳入必修课,同时在师资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在线教学的方法授课。

    1561376261148976.png

    主题发言结束后,主持人宁金成做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胡晓静、张怀岭、任自力、陈景善等专家学者在自由发言环节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1561376290830212.png

    大会发言

    当日下午16时许,在三个分论坛研讨结束后,研讨会进入最后的研讨环节——“民法典背景下的商法总论教学”。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联袂主持。

    1561376322750043.png

        1561376351112794.png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在题为“关于商法总论教学的定位和问题”的发言中提出,商法总论教学要至少把握如下四个要点:第一,讲透营业的概念;第二,讲透合同法、公司组织法效力之间的分离和差距;第三,讲透商事习惯法和商事惯例;第四,讲透商法的史纲。还要讲企业形态与企业形态法定主义等等。此外,还要加强法律推理系统化训练,基础原理、基础逻辑再加上判断。

    1561376370978284.png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海军认为当前商法总论教学在范畴概念、理念价值、完整知识、理论逻辑体系、要素结构之间存在比较体系化的缺失,体系化建构不够。他认为,应该建立以营业为中心的理念体系、价值体系和原则体系,同时商法总论的教学结构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规范、基本要素、基本理论和基本体系。此外,整个商法学教学和写作分为以下六部分:本体论、价值论、主体论、权利论、行为论和职业论。

    1561376388565394.png

    南航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王建文认为商法总论教学存在两大难点:商人制度的缺陷和没有形成共识的商行为概念。他认为,商法总论教学应该通过案例教学建立民商区分的理念,进而培育和强化商法思维。

    1561376410682484.png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认为,商法总论教学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学生分析商法的思维模式。在商法总论教学的具体问题上,他认为商法总论教学要建立在学生有其他课程知识的基础上,而且教学要和实践相结合。

    1561376430357465.png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程淑娟将商法学课程的教学理念总结为八个字:源于私法、彰显特色。她又将教学内容中如何分析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总结为八个字:细化内容,分别应对。在教学方法上,她认为民商实时对比是非常有效的教学方法,商法也恰恰是在很多地方与民法并立和并存之中才能发现它的特色。

    1561376455139926.png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于莹对商法总论的教学内容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努力抽象出商法特有的和总括性的法理体系,培养学生对商法独特性的认识;第二,减少概念体系的灌输,注重交易类型的抽象;第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减少理论布道,努力靠近商事实践。

    1561376477125192.png

    甘肃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刘为民结合甘肃政法大学的商法课程改革经验,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拒绝“民法商法化”“商法民法化”的提法;第二,厘清“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的历史事实,分清民商合一与商法独立性的关系;第三,以营业作为基础,建立商法总论教学实践活动。

    1561376503967956.png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院长徐强胜以商法基本原则的授课经验为例,介绍了在民商合一情况下如何贯彻民商分立理念的问题,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环境保护原则。

    1561376526489056.png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彦晶认为在本科教学中,应该通过弱化商主体和商行为的概念,强调商主体概念特殊性和具体的商行为,来帮助本科生理解商法的特殊性。

    1561376556736273.png

    在自由发言环节,四川大学教授李平对将农村承包经营户视为商主体的提法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商法教材对此应该再进一步研究。

    主题发言结束后,主持人蒋大兴教授做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 

    闭幕式

    1561376596118337.png

    研讨会最后,进行了本次会议的闭幕式。闭幕式由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朱晓娟副教授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教授做闭幕式致辞。朱慈蕴教授强调,在商法教学中一定要注重培养学生们的商法思维,向学生们传播商法基本理念。她还指出,商法教学离不开商法的学术研究,在深入的学术研究基础上一定可以建立能被普遍接受的商法教学体例。

    1561376613498824.png

    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第二届全国商法教学研讨会暨“新时代背景下商法教学改革与历史使命:发展与创新”研讨会圆满结束。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