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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商法通则》立法研究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 发表时间:201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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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5日,第二届《商法通则》立法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成功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承办,中山大学民商法研究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共同协办。会议就当前背景下《商法通则》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兰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外交学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以及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法律出版社等单位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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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在会议开幕式致辞中肯定了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作为我国商事法律研究重要基地所取得的成果。他表示,《商法通则》的研究在民法典启动以来形成了又一次高潮,此次会议也为2019年的商事立法工作吹响了集结号。商事立法沟通不能局限于商法学界内部,还要与外界进一步交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共识。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南京大学法学院的相关情况,并从立法论和解释论角度分析了《商法通则》立法前景。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代表主办方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他指出,制定商法通则,确立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体系,不仅是解决中国问题的需要,更是回应世界商事秩序所共同面临问题的有益探索。

      在开幕式主旨报告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分别发言。叶林教授从四个方面对中国商法的时代任务做了全面的阐释;石少侠教授就《商法通则》的范畴问题提出了对商法体系构建的思考;周林彬教授从民法典“立法剩余”角度提出了《商法通则》立法的价值之所在。 

      会议共分为三个单元:

      第一单元主题是《商法通则》立法的理论探讨,周友苏研究员、雷兴虎教授、张谷教授、宁金成教授、徐强胜教授等报告人从我国《商法通则》的立法路径、时代价值、原则等角度出发进行探讨,管晓峰教授、梁上上教授、胡改蓉教授担任点评人。

      第二单元主题是《商法通则》与民法典编纂及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吕来明教授、刘凯湘教授、李后龙副主任、钱玉林教授、崔文玉教授等报告人重点探讨了民商关系并对新时期的商事立法进行了展望。与谈人刘文科副编审、季奎明教授、林少伟副教授、魏岚副教授同与会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

      第三单元主题是《商法通则》体系结构与规则表达,蒋大兴教授、陈醇教授、肖海军教授、曹兴权教授、赵磊副研究员等报告人将商法通则立法问题细化,就编章安排、部分条款、具体规定等进行了交流。伍坚副教授、廖艳嫔副教授、谢静副教授、薛波副教授在与谈环节作了精彩的点评。

      闭幕式中,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建伟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认为,本次研讨会是继“商法通则立法与中国商事立法体系的构建”会议召开后对《商法通则》立法工作的进一步探讨,为关注《商法通则》及商法体系提供了契机。此次会议围绕《商法通则》相关立法问题展开交流讨论,将对我国商事立法完善和司法实务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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