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午好!
  • 研究会要闻

    “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八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 发表时间:2018-11-02
  • 作者:
  • 来源:明理资讯
  • 标签:

    2018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持的“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八届国际学术会议,在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召开。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八个国家与台湾、香港地区的27位学者,以及国内著名的商法学者、中国证监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四川省社科院、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人士,总计约100名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

    1541126465140541.jpg

    论坛在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教授主持下开幕,清华大学副校长郑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黎宏教授、中国商法学会会长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慈蕴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致辞。

    1541126527428510.jpg

    结合本届国际学术会议的中心议题《后危机十年公司治理:回顾与展望》,赵旭东教授主持了大会的主旨发言:来自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的William Wilson Bratton教授,以“股东赋权时代的公司治理:经济理论角度的教训”为题,从一个新颖的视角讨论公司治理的问题;来自于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的著名教授神田秀树先生则以“公司治理的未来”为题,从日本公司治理近期的发展进行阐释;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邓舸先生对刚刚颁布的新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而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则结合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践,提出了上市公司治理的研究热点。以上主旨发言引发与会者的共鸣,反响很热烈。

    1541126639149277.jpg

    (一)公司治理的中国经验与国际借鉴:会议重点讨论了在后危机十年背景下,公司治理准则的立法修改与司法适用,硬法与软法的界定与协调,中国如何借鉴美国、日本、英国等国经验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监管者如何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1541126760140447.jpg

    (二)公司法人代表人制度与双层股权机制:会议集中讨论了在国际上有关股东中心主义与董事中心主义的学术论争背景下,如何评价双层股权制度,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何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1541126780497619.jpg

    (三)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代表们讨论了加强内部审计、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有利于减少公司欺诈、关系人交易等情形,怎样如何应对公司治理失灵,并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1541126892122416.jpg

    (四)公司法的管制效力:会议讨论了公司治理准则的现代意义、公司法变迁的现代化进路、会议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意义、台湾地区公司法2018年修正案、台湾地区公司治理实务准则等,探讨了公司治理准则的积极意义与作用,对公司法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1541126930585791.jpg

    1541126975721642.jpg

    (五)公司的特殊行为:会议探讨了会议诸多特殊行为的现状与规制,比如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公司的股份回购问题、并购与重组的问题、公司披露的欺诈问题,学者们从理论、案例、数据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1541127015267958.jpg

    闭幕式由汤欣教授主持,朱慈蕴教授对两天的会议进行了精炼的总结,并期望下次与国内外学者再次相聚清华园,共同探讨商法中的重大问题。

    1541127050191792.jpg

    本届国际学术会议收到来自境外八个国家、大陆与台湾、香港地区会议论文三十二篇,共计60余位国内外商法学界领军人物发表主题演讲或评论,例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William Wilson Bratton、天普大学法学院教授Jonathan Lipson、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Nicholas Howson以及Pritchard Adam、英国艾塞特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Joseph Lee、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教授Jan Lieder、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Camden Hutchison、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教授Razeen Sappideen、日本东京大学神田秀树教授和加藤贵仁副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尾崎安央、日本东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得津晶、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WAN Wai Yee和CHEN Chao Hung、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WEE Meng Seng和副教授LIN Lin、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法学院教授玉武锡、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Sang Yop Kang、台湾政治大学方嘉麟、台湾辅仁大学教授郭土木、台湾中正大学教授王志诚、台北大学教授陈彦良、台湾清华大学教授蔡昌宪、香港大学教授吴世学、香港城市大学林郁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邓舸和处长郭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蒋大兴、副教授陈若英、洪艳蓉、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陈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李建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刘俊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庭长刘兰芳、中国民航法学院副教授刘胜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梁上上、汤欣、副教授高丝敏、沈朝晖、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吴建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周友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侯东德、曹兴权、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副教授董淳鄂、副研究员余斌、助理研究员黄志成、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崔文玉、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吴弘、钱玉林、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葛伟军、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郭富青、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兰、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曾思、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炳荣、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等。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