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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法典分编立法问题高端论坛在中山大学成功举办

  • 发表时间: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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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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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民法典分编立法问题高端论坛”,于2017年11月18日在中山大学岭南堂成功举办。

    本次大会邀请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检察官学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等省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著名专家学者近30人作为特邀嘉宾参会。

    大会主题演讲环节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和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会龙著华教授共同主持。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崔建远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朱义坤教授作为主讲嘉宾,分别做了题为《民法典编纂中合同法的重点问题》、《民法典编纂与商法基本法的立法安排》、《从总则到分则的民法体例中商法规则的编内与编外安排》、《民法典编纂中物权法的重点问题》、《民法典编纂中侵权法的重点问题》、《创新引领与商事法治》的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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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曹守晔高级法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马新彦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刘晓春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王小莉主任作为与谈人,分别对六位主讲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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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下午,高端论坛的六场分组研讨会分别在中山大学岭南堂的伍舜德会议室、叶葆定会议室和黄炳礼会议室举行。
      第一分会场的研讨先后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卫东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校长马栩生教授主持。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李后龙副主任做了题为《商事立法与商事审判》的演讲,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教授做了题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适用关系》的演讲,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陈年冰教授做了题为《民法典分则编纂的形式理性——以<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分则的关系为视角》的演讲,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官欣荣教授做了题为《定位到定制:论商法通则中一般条款》的演讲,中山大学法学院余斌副研究员做了题为《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商法通则>》的演讲,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赵希璇博士做了题为《论民法典编纂中债法体系的构建-以瑞士债法体系分析为视角》的演讲。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佘琼圣副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梁展欣副主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律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周联合主任,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冯曦副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赵忠奎博士,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欧洁梅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分别对六位主讲人的演讲内容进行了点评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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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分会场的研讨先后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和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钟明霞教授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荣珍教授做了题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改革》的演讲,暨南大学法学院李莉教授做了题为《以流通型居住权制度破解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之困境》的演讲,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王权典教授《三权分置改革制度设计的物权法解析》的演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做了题为《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事由的类型化及其立法回应》的演讲,中山大学广东省立法基地黄泷一副研究员做了《英美法系的物权法定原则》的演讲,华南理工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刘芮博士做了题为《“物权法编”编撰视野下土地经营权物权塑造》的演讲。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王红英法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高飞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张保红教授,嘉应学院政法学院索光举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讲师于凤瑞博士作为与谈人,分别对六位主讲人的演讲内容进行了点评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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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分会场的研讨先后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周友苏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审王立君老师主持。
      广州市绿色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谈萧教授做了题为《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的演讲,广东警官学院讲师罗熙博士做了题为《国家权力、裁判规则与内幕交易规制》的演讲,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陈胜蓝博士做了题为《侵权归责原则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及反思》的演讲,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廖焕国教授做了题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立法问题》的演讲,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张瀚副教授做了题为《商事侵权法律问题研究》的演讲。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天喜庭长、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风控部总监袁碧华博士,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沈云樵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宋鹏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谢琳博士作为与谈人,分别对五位主讲人的演讲内容进行了点评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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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下午18:00,中国民法典分编立法问题高端论坛的研讨、交流议程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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