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下午好!
  • 研究会要闻

    【重大讲座】华东政法大学顾功耘教授谈“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 发表时间:2016-02-29
  • 作者:靳文辉 石磊
  • 来源:重庆大学社科处
  • 标签:

    5月16日晚,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顾功耘教授,在重庆大学国际会议厅为重大师生作了题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的法律问题”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学校社科处主办,法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协办。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胡光志教授主持。法学院、高研院等学院部分师生以及社科处人员共200余人听了讲座。

     

    顾功耘首先对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学理上进行了明确,认为提供公共产品是现代政府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国有经济本身具有公共性,这决定了国有企业应以回应社会需要为主要职责。因此,应把国有企业定位为主导公共产品提供和公共服务的企业。顾功耘认为,当前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资监管关系仍未理顺、国资投向及规模缺乏预算约束、国企治理机制仍不健全、国企和民企不能展开充分竞争等方面。随后,顾功耘对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法律路径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认为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政策目标要靠法治方式去实现。在该过程中,首先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现公平竞争。其次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各种所有制资本进一步融合,形成互相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使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责进一步下移。再次应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监管,使国有资产更多地投向服务民生的公共领域,加快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使更多的国企走向规范,以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竞争环境。

    在整个讲座过程中,顾功耘用具体的数字和生动的案例,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及其相应立法的现状,其独到的见解、深刻的分析、新颖的视角,使得在座师生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和法律制度设计等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讲座的互动阶段,师生踊跃提问,顾功耘逐一回答,会场气氛热烈,大家表示受益匪浅。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