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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东会长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第七讲:“中国商法和公司法的改革与发展”

  • 发表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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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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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1日,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邀请,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在宁远楼金杜模拟法庭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以“中国商法和公司法的改革与发展”的精彩专题讲座。法学院王乐兵助理教授、潘陈铭老师等150多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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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现场)

    讲座由石静霞院长主持,于18:30准时开始。石院长首先热烈欢迎并感谢赵旭东教授在百忙中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在开场致辞中,石院长简要介绍了赵旭东教授的学术成就和获得的荣誉,强调赵教授作为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2002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2008年教育部特聘长江学者、曾挂职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等重要职务,是中国商法学的关键领军人物。同时石院长还回顾了赵旭东教授与贸大的历史渊源,对赵教授对贸大法学院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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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静霞院长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赵旭东教授感谢了石静霞院长对他的邀请,并感谢贸大法学院在2016年承办商法年会期间对商法学研究会工作的支持,表示很高兴与贸大师生就商法和公司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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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东教授演讲)

    在讲座的主体部分,赵旭东教授从民法典编纂中的民法、商法的关系谈起,系统的梳理了国内外关于民商关系的立法例,分析了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固有联系,并特别强调了商事立法对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性,认为现有的民法典编纂无法容纳我国商事法律制度体系化、科学化的内在需求。民法典中纳入商法规范将极大地冲击现有民法典的立法体系,传统的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在我国现有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下均非可行之策。有鉴于此,我国有必要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一部《商事通则》,从而建立一般商事法律制度、实现商法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填补我国商事法律规定的不足,协调和消除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提高商事立法的位阶和效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的完善提供制度保障。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赵旭东教授着重介绍和讨论了我国商事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发展,详细介绍了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进程,尤其是国家工商总局着力推动的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尤其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的巨大助力,并且强调未来的商事制度改革应实现营商自由、交易安全和适度监管的协调统一,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必须实现认识的明确和统一。在此基础上,赵旭东教授提出了商事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包括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事主体制度、商事登记制度、.商业名称、商事公示与商事信用、商事会计、账簿与审计、商事行为、商事代理、商事营业与转让、商事权利与义务、商事监管、商事争议与解决机制等12个方面内容。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赵旭东教授着重就公司法的相关内容结合该领域的最新进展进行了详细分析,尤其是2013年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和公司法解释(四)。2013年颠覆性的资本制度改革,其主要目标在鼓励投资创业,激发投资热情,开拓各种投资资源;放松政府管制,强化公司自治;弱化资本信用,强化资产信用;对资本从事前控制转向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从而推动全民的“大众创业”激情。赵旭东教授专门就资本制度改革的几个误解结合《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对实践中出现的“1元公司”和“百亿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进行了解析,并着重强调了在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和验资制度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从而实现对公司债权人的有效保护。之后,赵旭东教授结合《公司法解释(四)》对公司治理中的公司决议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红利分配纠纷等几类典型的公司治理案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应当重构中国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彻底解决大股东操控公司、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

    在一个半小时的专题讲座中,赵旭东教授以从民法典编纂入手、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轴、结合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和公司治理,详细分析了中国商法和公司法改革和发展的几个核心问题,既有宏大叙事,亦有精细的制度研习,让在场听众纷感收益匪浅。石院长对赵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独到的点评,就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设计及债权人交易安全评估和相关问题、公司法与破产法的互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股权变动登记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和看法。石院长特别指出,赵旭东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信息量巨大,集中展现了赵教授博大精深的民商法学术造诣,体现了其宽广的学术视野和扎实的学术积累,他结合自己丰富的立法参与经验,提出的思考和相关学术观点逻辑严谨,值得各位师生认真关注和学习商法及公司法领域的前沿问题。本场讲座对贸大法学院以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为特色的教学有很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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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现场)

    石院长的点评结束后,讲座进入问答环节。赵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我院多名学生针对公司的对外违规担保、非上市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资本制度改革与破产法的衔接、商事争议解决、股东知情权、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主要区别、商事活动的创新多变性和稳定性等一系列问题,向赵教授悉心求教,并得到了赵教授耐心细致的精彩解答。赵旭东教授也为我院学生所提出的高水平问题感到惊喜。

    本场讲座的互动持续一个小时,整场讲座历时两个半小时,师生共同享受了一场商法学的学术盛宴。最后,石院长代表法学院赠送赵旭东教授讲座纪念,并再次感谢赵教授在百忙之中来到贸大法学院传道授业解惑。本场沈冯讲坛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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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东教授与部分教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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