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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中日公司法制圆桌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 发表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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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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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4日至5日,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六届中日公司法制圆桌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召开,来自中方和日方27位学者及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慈蕴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院神作裕之教授分别进行开场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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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届圆桌会议的主题为公司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参会人员围绕以下三个单元进行主题发言、相互问答和自由问答。第一单元中日双方的主发言人分别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朱大明副教授、东北大学法学部温笑侗副教授。第二单元的主发言人分别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院神作裕之教授。第三单元的主发言人分别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院藤田友敬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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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政法大学钱玉林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梁上上教授、东京大学平野温郎教授、东京大学后藤元副教授、北京市一中院邹明宇法官、东京大学法学院胡健芳老师、日本西村朝日律师事务所张翠萍律师及伊东启律师等参与了自由问答环节。

    通过本次研讨,中日双方学者一致认为,公司决议瑕疵问题是公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基于两国独特国情和司法实践,中日双方学者对这一议题存在的差异和不解得到了充分沟通。

    中日公司法制论坛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与东京大学法学院的神田秀树教授共同发起的两校商法学者之间的合作项目,以东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公司法领域的教授为基础,同时吸收中日两国公司法学界的优秀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参加。自2013年5月份开办以来,已举办六届。每次研讨会都会选择中日公司法制领域中的一个具体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讨论,旨在推进对双方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的了解,增进制度借鉴的科学性。这种持续性地对公司法制进行合作研讨,是一种中日两国学者学术交流的新模式,在国内也属首例。双方学者都衷心希望中日公司法制论坛能够越办越好,成为中日两校商法学者学术交流的基本平台。据悉,下一届中日公司法制圆桌会议将于2017年7月份在东京大学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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