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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与金融问题专题研讨会在苏隆重召开

  • 发表时间:20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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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北京市破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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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5日,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与金融问题专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苏州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大法官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本次会议共有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四川等地高校科研系统、法院系统、政府和金融系统、管理人系统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破产程序中的金融债权保护”、“重整融资与金融产品破产隔离机制”、“债转股与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成果丰硕,对于推动破产审判与金融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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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副教授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中法学院院长朱信凯教授和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刘平会长等领导在开幕式致辞。

           本次会议的大会主题发言阶段,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夏正芳,中信银行总行法律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文建秀,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包丹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沈湧,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韩兴娟,山东银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法律部总经理史涛,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艳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黄贤华等嘉宾先后做了精彩演讲。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法学院、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俞秋玮先后担任大会主题发言阶段的主持人。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陆晓燕担任大会主题发言阶段的评议嘉宾。

           本次会议的分论坛研讨,共设三个会场,与会嘉宾分别围绕“破产程序中的金融债权保护”、“重整融资与金融产品破产隔离机制”、“债转股与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场气氛活跃,观点碰撞激烈。

           本次会议设置有开放式交流环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陆晓燕担任主持人,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根才,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季诺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律师,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明律师等嘉宾一起现场解答了与会嘉宾的提问。

           本次会议的闭幕式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院长沈燕虹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后龙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教授先后代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做了精彩的闭幕总结,感谢与会嘉宾对本次会议的支持,感谢会务组的辛勤付出。

           最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沈燕虹院长宣布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与金融问题专题研讨会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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