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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副会长朱慈蕴、常务理事韩长印等出席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 发表时间:2016-09-01
  • 作者:魏凯等
  • 来源:北京市破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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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3日-14日,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协办,主题包括“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实施、企业挽救制度、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破产法其他问题等四个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发表书面主旨演讲。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苗林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先后在开幕式致辞。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钱晓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监管局副局长洪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周卫军,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罗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洪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悦等领导应邀出席本届论坛。

           出席论坛的高校科研机构代表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汤维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李永军,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杨忠孝,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室主任、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席月民等人在内的四十余位学者。
           出席论坛的法院系统代表包括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章恒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夏正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孙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蒋太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春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雷运龙、执行二庭副庭长周孟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周家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焦慧强等领导在内的近三百位法官。

           出席论坛的中介机构系统代表包括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鸿晟泰企业重整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中欣重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艾睿铂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等机构的近四百位实务专家。

           出席论坛的嘉宾还包括工信部、商务部、北京市法学会、温州市人大、湖北省宜昌市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的领导;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融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三峡全通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系统的管理人员。

           光明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法律适用》杂志社、《人民司法》杂志社、法制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经济参考报、21世纪经济报道、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十多家出版传媒机构代表出席和报道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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