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谱系
上传时间:2025-10-06
作者:陈景善
来源:社会科学2025年第7期
关键词:公司法;组织法;强制性规范;行为法;法律经济学;
文章摘要:在传统公司法理论中,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区分主要依据组织法与行为法,其中组织法为强制性规范,行为法为任意性规范。但是此种区分在新《公司法》所形成的规范体系中并不绝对成立,强制性规范的二元结构正面临松动,取而代之的是强制性规范的谱系结构。随着新《公司法》制度的不断演进,组织法规范以内外规范区分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行为法规范则从交易安全、债权人利益保护、市场公平秩序的角度设置强制性规范。在此基础上,类型论和法律经济学视角进一步拓展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谱系:类型论以公司规模与类型的差异区分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法律经济学中的合同集束理论则从经济效率与规范配置的角度对强制性规范加以考量。廓清强制性规范的谱系,有助于厘清章程自治的边界,深化对公司法强制性规范与自治机制之间利益平衡的理解,亦可为未来完善公司法的规范配置提供系统化的理论支撑。